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市商务局等10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来源:
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0-07-28 18:56
阅读:

  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服务外包在实施创新驱动和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中的重要促进作用,依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现提出我市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商务部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服务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服务“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加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推动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转型升级,打造天津服务外包产业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新生态,全面提升“天津服务”和“天津制造”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服务外包主体规模持续扩大,服务外包企业数量达到1500家。服务外包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合同执行额力争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加快新兴市场开拓力度,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服务外包各领域合作水平明显提升。“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步伐加快,成为引领全国的“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基地。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数字化业务占比不断提升,服务外包成为助力“天津智港”和“数字天津”建设的重要力量,全面提升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

  1.推动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加强顶层设计,出台“经开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规划。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构建“海陆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集群。集聚创新要素,打造数字标准、数字治理、数字要素等综合服务平台体系,高水平建设“国际数字服务港”。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服务国际合作平台和联盟,深化数字服务国际合作。(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海新区政府及有关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开展制造业数字化外包服务和发展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培育一批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扩大数字车间、智能工厂规模,提高企业上云率,打造工业互联网生态圈。依托5G技术,支持发展众包、云外包和平台分包等新模式。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与在线新经济应用场景的开发设计。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发包的新业态新模式纳入服务外包业务统计。(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信息技术外包发展。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及技术应用。将人工智能、云计算、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研发纳入重点支持方向,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加快推进软件首版次产品示范应用,围绕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引领发展的“天津智造”龙头企业和信息技术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示范企业。合力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京津冀数字服务领域合作。深化京津冀数字服务领域合作,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等重点园区为纽带,探索建立重点园区和领军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内共建共赢发展新模式。融合“数字+”,创新举办京津冀服务外包协同发展论坛。深化区域协同与国际交流合作,构筑京津冀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打造京津冀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依托自贸试验区功能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数字经济等产业试点。建立京津冀大数据共享中心,建设数字经济区域研究中心。(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武清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重点服务外包领域发展

  5.支持发展医药研发外包。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受委托开展新冠肺炎药物研发、疫苗研究、防护用品设计或供应链支持、提供医学诊疗方案等服务外包机构和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除禁止进境的外,综合保税区内符合规定的企业,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生物医药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各有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支持发展设计外包。引育服务设计专业招商孵化平台,推动服务设计业务聚集发展,争创国家级服务设计中心。支持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开放创新设计中心,培育建设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研究院,提升设计外包能力。对我市服务设计领域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按照“一制三化”的要求提供便利化服务。(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支持发展会计、法律等领域服务外包。依托天津自贸试验区,探索在法律等领域逐步取消或放宽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在有双边和区域自贸协定的国家和地区,推进会计、法律外包服务深入合作。实施专业服务“走出去”工程,引导、支持会计、法律事务所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法律跟随服务。制定法律涉外人才培养规划,强化专业人才支撑。支持市场化搭建法律服务数字协同发展平台。(市商务局、市司法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发展业务运营服务外包。以国家推动新型基础建设为契机,鼓励支持市管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医疗和教育机构依法依规剥离非核心业务,积极购买物联网、供应链、呼叫中心、互联网营销推广、金融后台、采购等运营服务。在满足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健康平稳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企业海外市场开拓

  9.加快推动海外市场网络布局。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境外设立研发和接包中心,高效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资源,统筹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推进天津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引导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引导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活动,支持企业或机构举办或参加境外服务外包相关展会、论坛交流及对接合作,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滨海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用好重大项目储备库,推动“装备+服务”、“工程+服务”国际化,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跨境人民币政策,扩大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推动东疆海外工程出口基地建设,助力工程企业在“一带一路”市场内部延伸。积极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和教育行动计划。(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滨海新区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信贷和信用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项目可享受出口信贷优惠措施。进一步扩大服务外包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助力拓展海外市场。(天津银保监局、市金融局、中信保天津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人才引育

  12.大力培养引进中高端人才。通过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支持引进服务外包中高级人才来津创业和工作。对涉及服务外包领域的自主技术研发或创新成果转化的新来津落地、并处于初创或启动阶段的“项目+团队”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鼓励培养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对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商务局、天津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鼓励企业、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支持高校广泛开展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鼓励企业参加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设立大学生创业拔尖项目,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训练计划项目,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产教融合。以我市被列入国家首批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快制定天津市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鼓励校企合作开展教育教学、技术创新等交流实践活动。支持企业扩大定制培训规模,促进大学生就业,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将服务外包纳入教学内容,推动新工科改革与实践。支持和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5.支持企业和集聚区发展壮大。积极申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同时,按照市场化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投资,为符合产业导向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和推动服务外包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参与全国性服务外包行业评选,认定一批服务外包示范企业,鼓励企业申报技术先进型企业,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各区形成特色服务集聚,认定一批服务外包特色示范园(楼宇),助力各区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优化服务外包转型升级环境,发挥特色示范园(楼宇)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提升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水平。(市商务局、天津证监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属于国家支持产业,对本市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符合规划的,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市规划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积极培育国内市场。按照《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完善重点发展领域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的支持力度。组织和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等商务部主办的行业展会,助力企业展示形象、开拓市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大力打造公共服务平台。用足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布局建设一批辐射全国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将服务外包领域智库和行业协会列入平台支持范畴,充分发挥其在理论研究、贸易促进和工作推动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各区建设和引育区级公共服务平台。借助世界智能大会等本市国际性展会平台资源,植入数字化、智能化的天津服务品牌。(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贸易便利化

  19.优化海关监管。逐步将服务外包有关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支持“两头在外”的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服务外包业务涉及的进口料件实施保税监管。(市商务局、天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信用培育。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公益性信用培训,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搭建海关与企业沟通的有效平台,及时掌握企业认证需求。统筹关区认证专家,提高认证质量和水平。推动认证企业差别化管理措施有效落实,引导更多规范守法的服务外包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海关、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联动。进一步发挥天津市服务贸易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加强部门间横向协同,以参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与综合评价的部门为核心,开展联合调研,推动有关数据共享。同时,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工作。加强市区两级纵向联动,推动建立工作绩效评价机制,支持各区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做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提升对外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加强统计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市、区三级审核制度。支持各区加强统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对各区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运行监测分析,提升数据对产业研究和领导决策的贡献。发挥平台对促进业务统计的功能作用。强化服务外包普及性宣传和专业化培训。开展统计工作调研,学习借鉴服务外包发展先进地区经验。

  (三)加强政策支持。用好国家和我市支持政策,用好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引育企业、业务拓展、品牌建设、平台搭建、统计监测、产业研究、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及交流促进等项目。鼓励设立区级服务外包发展扶持资金。

  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快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区要进一步发挥自主性和积极性,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工作举措,促进本区域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市商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复制。

  市商务局   市委网信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统计局

  市税务局    天津海关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