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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整产业结构,65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将完成保留、整合、撤销取缔工作

来源:
天津广播
发布时间:
2020-03-03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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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了《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8-2035年)》。规划中提出,按期完成区域内65个工业园区(集聚区)保留、整合、撤销取缔工作。

  2020年底前,一级管控区35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撤销取缔22个,13个暂时保留的工业园区禁止扩大规模;远期,一级管控区撤销取缔工业园区,二三级管控区保留17个工业园区。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8-2035年。其中,近期到2021年,远期到2035年。

  总体目标

  到2021年,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到2035年,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降低,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具体目标

  规划指标体系由治理目标、管控目标、环境质量目标三类目标指标组成。

  预防源头污染

  一级管控区禁止新建工业项目,严格控制项目开发建设活动,除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大民生保障工程、营造人可接近的环境景观和绿道等附属设施外,禁止一切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

  二三级管控区新建工业项目全部进入规划保留和整合的园区内,严格禁止工业园区以外区域新建工业项目。二三级管控区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并按照屏障区定位适当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制定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鼓励发展清洁生产水平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高、单位面积产值高的高质量绿色产业。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加快园区整治。严格落实《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破解“园区围城”,按期完成区域内65个工业园区(集聚区)保留、整合、撤销取缔工作。

  2020年底前,一级管控区35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撤销取缔22个,13个暂时保留的工业园区禁止扩大规模;二三级管控区撤销取缔13个工业园区(集聚区),保留17个工业园区。

  远期,一级管控区撤销取缔工业园区,二三级管控区保留17个工业园区。

  加快园区外工业企业治理。鼓励现有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各区制定分散企业搬迁方案,落实搬迁措施,逐步推进园区外企业进入工业园区。2021年底前,一级管控区园区外工业企业全部搬迁进入工业园区。远期,二三级管控区三大钢铁企业搬迁或取消烧结工序、实施短流程炼钢,关停炼焦企业。

  强化工业污染治理

  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保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底前,胡家园产业园、小站工业区东区2个保留园区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17个整合保留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废水达标排放;对31个尚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待撤销取缔工业园区(集聚区)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确保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全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实施深度治理工程。实施2台公共煤电机组和4套自备煤电机组及燃煤锅炉的冷凝水深度治理工程。推动区域燃气锅炉全部完成低氮改造。

  提升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水平。实施工业园区绿色改造。依托二三级管控区工业园区,全面开展各级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园区等园区创建。2021年底前,三个国家级工业园区达到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园区建设标准,市、区级工业园区全部达到市级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园区建设标准。远期,规划保留的17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成相应级别的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园区。采用先进绿色制造技术,推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环境治理,借鉴荣程钢铁污水零排放、能源再利用等先进做法,提升区域内钢铁行业资源能源利用和清洁生产水平。2020年底前,完成荣程钢铁、天钢集团、钢管集团3家钢铁企业烟气超低排放治理。

  强化监管废水直排企业、工业园区(集聚区)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企业排放口。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坚决打击超标、超总量等违法排污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实现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稳定达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