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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天津港保税区 空港
发布时间:
2018-03-13 13:27
阅读:

   各有关单位:

  经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8年2月22日

 

  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精神,结合区域实际,保税区工委、管委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和自主经营权,建立企业家维权机制。管委会领导挂帅,建立由企业协会、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保税区保护企业家权益联系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并上报涉及企业家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对于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涉企收费投诉受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对企业家实施柔性执法。

  二、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打造高效便利营商环境。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禁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证照分离”等改革举措。实行承诺办结制,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60%以上。推动将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逐步改为政府购买,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完善新型企业家培养机制,建设学习型企业家队伍。加速聚集区域优势产业高层次人才,支持国内外领军人才来保税区创新创业发展,培养年轻一代企业家。举办企业家大讲堂、企业家“私董会”等活动,组织开展创业企业家集训、创业企业项目投资路演等活动。定期组织区内企业家高端人才赴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培训、考察和交流,参加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等活动,创造企业家学习成长、开拓视野的良好环境。推动建立企业家俱乐部,打造交流互动平台。

  四、支持企业家开展科技创新,鼓励组建团队研究开发前沿技术产品。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通过双创大赛、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等机制选拔10个包含企业家在内的科技创新团队,给予每个团队每年30万元专项资助。支持企业家利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形式保护创新成果。

  五、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建立企业家荣誉制度,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定期举办保税区企业家大会,开展优秀企业家表彰活动,每年评选20名优秀企业家,每人奖励20万元。对我区入选天津市践行优秀企业家精神先进典型的,在市级奖励基础上,保税区再匹配奖励100万元。

  六、组建企业家顾问委员会,充分集聚企业家智力资源。积极吸纳企业家建议,组建保税区企业家顾问委员会,聘请区内外优秀企业家成为顾问委员。管委会做出重大决策部署前,充分征询听取顾问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优秀企业家代表列席保税区重要工作会议,提升区域治理决策科学性。

  七、完善企业家安居落户政策,营造安心干事创业氛围。建设高层次人才公寓,同时支持和鼓励区内拥有自有产权房源的重点企业建设高层次人才公寓,用于满足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入住,并享受本人及配偶、子女落户、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八、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员企业家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拓展企业党建工作新渠道,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努力实现企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厚植企业家成长和发展基础,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九、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密切联系企业家常态化制度。管委会成立企业家服务领导小组,建立起保税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管委会各部门与企业家密切联系的常态化制度和分级服务体系,统筹指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设立服务企业家工作台账,明确专人一管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