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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家级经开区要率先推广自贸区试点经验

来源:
中国网财经
发布时间:
2016-04-0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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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国 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国 家级经开区要主动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改革工作,率先复制推广试点经验,重点做好深化集中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改革试点经验复制工作。

    意见要求,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国 家级经开区构建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行政管理体制,探索开放创新、产业城市融合的发展模式。通过考核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等方面情况,促进国 家级经开区优化机构设置,提高行政效率,健全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医疗、基础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

    意见强调,提升投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10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和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包括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商务主管部门及国 家级经开区负责审批和管理。国 家级经开区要主动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改革工作,率先复制推广试点经验,重点做好深化集中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改革试点经验复制工作。通过考核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在线审批率,促进国 家级经开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对企业设立、变更实行“单一窗口”,改进对企业和投资者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