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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散乱污”企业土地再利用指导意见

来源:
天津广播网
发布时间:
2018-09-18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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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出台《“散乱污”企业土地资源整合再利用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涉农区盘活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后闲置土地资源,着眼绿色发展,助推“腾笼换鸟”。

  “由于‘散乱污’企业用地性质复杂,指导意见将企业用地分为‘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原地提升改造、建设用地指标腾挪’四类,对症下药、分类施策,指导各区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开展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土地手续齐全、环保等方面不达标的企业,区政府在完成相应的清理整顿工作后,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具备原地提升改造条件的,鼓励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进行改造开发;国有建设用地具备腾挪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条件的,支持以区政府为主体,对已完成清理整顿的“散乱污”企业用地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对集体建设用地坚决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神,村庄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应服务于乡村发展,村庄外的集体建设用地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后向工业园区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