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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新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来源:
中国技术市场报
发布时间:
2018-08-0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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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天津市科委获悉,日前,天津市科委、天津市财政局修订并发布了《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较原办法有较大突破。新办法将子基金对单一企业的最高投资额由“200万元”调整为“子基金规模的15%”,将被投初创企业净资产的限额由“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提高了子基金投资项目的灵活性,有利于子基金的市场化运营。

  将子基金组织形式由“公司制”增加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进一步发挥子基金管理市场化优势和子基金管理机构的专业化优势。为支持子基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子基金存续期由“3十2十2(投资期3年十回收期2年十最多延长2年)”修改为“7十1(存续期7年十最多延长1年)”。同时,新办法仍然保留了“天使投资失败后优先核销财政资金权益”、“引导基金五年内可按原值退出”、“引导基金收益可按一定比例奖励奖励管理机构”等优惠政策。

  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自2015年设立以来,较出色地发挥了政府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了一批天使投资人和投资机构关注并投资于天津市初创期科技企业。引导基金目前共参股8支子基金,总规模3.77亿元,引导基金参股1.02亿元,已投资科技企业23家,总投资额4500万元,其中通过基金投资招商引资落地到天津市的科技企业共7家,带动银行对科技企业开展投贷联动610万元,优化了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了科技企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