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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开发区出台政策扶持鼓励企业上市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4-12-1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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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宁开发区出台《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办法》,鼓励辖区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扶持园区企业做强做大。这是南宁开发区进一步完善扶持奖励企业政策体系的又一重要举措。

  《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办法》规定,对拟上市企业完成改制及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改制工作经费;对拟上市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的,给予10-30万元工作经费;对拟上市企业申报材料或已上市公司再融资(包括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等)申请材料获国家证监会批准后,且募集资金80%以上在南宁开发区内投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上市工作经费;对南宁开发区企业在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且募集资金并核实有80%以上在南宁开发区内投资,融资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100万元奖励;南宁开发区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且募集资金并核实有80%以上在南宁开发区内投资,融资额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50-100万元人民币奖励;企业在异地实现“买壳”、“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迁至南宁开发区内,且募集资金80%以上在南宁开发区内投资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据了解,2014年以来,南宁开发区在扶持企业发展上下“血本”,坚持“放水养鱼”,先后出台了《开发区鼓励扶持工业企业快增长、扩规模、上台阶奖励办法》、《开发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开发区实施质量兴区战略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奖励办法》、《开发区鼓励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规定》、《开发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市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规定》、《开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办法》、《开发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案》、《开发区发展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奖励扶持办法》、《开发区财政投资项目配套采购园区企业产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扶持奖励政策,主要涉及工业企业产值贡献奖、纳税贡献奖、重大工业项目奖、先进制造项目奖、新兴产业奖、技术改造奖、租赁设备奖,总部企业投资奖、扩大投资奖、纳税奖、租房奖、购房奖、贷款贴息、质量奖、地区性税收优惠政策奖等,建立了一套覆盖面广且比较完整的扶持奖励企业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