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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港“历险”中创新

来源: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8-02-13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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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贸港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这种开放意味着必须在企业注册、投资范围、外汇管制、货币汇兑、资金出入、海关关检、人员流动等方面最大程度“松绑”,营造宽松的营商环境。

  最近地方两会陆续举行,除了公布经济运行情况及发展规划,还对自贸区“下一站”进行了部署,“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成为共同目标。这是自贸区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也是自贸区五年实践基础上的一次全面升级,未来审批环节“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负面清单最大限度缩减、贸易管制最大程度松绑,逐步建成“自由港”。

  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开放、创新试验的窗口。从2013年上海自贸区设立到2015年第二批天津、广东、福建三地自贸区获批,再到2017年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的七地自贸区成立,目前自贸区已形成东中西全覆盖的“1+3+7”格局。

  从第二批和第三批自贸区来看,“后来者”后发优势比较明显,直接复制了一批上海制度创新经验。同时结合各自不同产业基础和特色,各地更亮出差异化方案,走因地制宜的改革路径。这些自贸区与国家发展战略紧密挂钩,比如天津自贸区重点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广东自贸区对接粤港澳深度合作,福建自贸区大打“闽台经济牌”,辽宁自贸区引领东北振兴,陕西、四川和重庆自贸区对应西部大开发等。这种差异化也将在自贸港的建设中体现。

  自贸区不是政策洼地,但创新的空间还是不错的,毕竟设立自贸区的初衷就是在行政审批、服务业开放、金融创新、投资贸易便利化、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破冰,使之与国际水平接轨,推动全球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在此集聚及自由流动。这种改革涉及企业、金融、监管、司法等各个层面,既要打破既有格局,最大程度减少管制,努力实现投资贸易的便利化、自由化,又要做好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一放就乱”带来投机、套利、资本大进大出、洗钱等风险,影响金融稳定。

  这几年,自贸区方案不断更新“迭代”,任务清单完成大半。其中,上海自贸区先后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和《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三份建设方案,前两份方案大部分制度创新任务已经落地,而最新的自贸区3.0版方案则明确了98项重点任务,将围绕“三区一堡”“三个联动”的定位要求,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力推“一照通办、一码通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等重点工作,这些任务预计2018年全部完成。天津自贸区《总体方案》90项改革清单也已完成80多项,部分举措在全市乃至全国推广。连去年4月揭牌到10月成立仅半年的时间,陕西自贸区便新增企业6114户,新增注册资本1856.6亿元人民币,可见自贸区的“虹吸效应”明显。

  尽管如此,自贸区改革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得直面,特别是创新政策的执行颇为碎片化,金融创新等核心环节没有突破,导致整个自贸区改革并不成系统,有些政策表面上可行,但真正操作起来却总是卡壳,要么缺乏详细的配套措施和操作指引,参与方各种顾虑怕承担风险,要么受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贸易账户、离岸业务等方面金融创新不足掣肘,导致投融资不便利、不自由。

  但正如一位学者所言:“自贸区建了不让其经历风险,则尝试不了风险,那试验试什么呢?”其实,自贸区本身就是试验在一定开放力度下能够承受外部冲击的能力,在市场风险中找经验、找不足,然后有的放矢地弥补和完善,这才是自贸区的目的。

  显然,上海自贸区已经意识到了这点,并在最新方案中体现,比如加强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积极探索经验,为国家推进构建多双边经贸合作新格局做好政策储备。同时发挥先发优势,加强改革系统集成,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等。

  现在,上海、天津、广东、福建、浙江等10余省市均提出建设自由贸易港,正是希望进一步提升自贸区对外开放的层次和系统性,放松更多管制,在经历风险的环境中寻找创新解决方案。

  大家知道,自由贸易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自贸港依托于港,但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海港,空港、内陆港、无水港均可。

  自贸区和自贸港一字之差,却大有不同,自贸区侧重于货物流通方面的开放,而自贸港则是全方位的开放,包括货物流通、货币流通、人员流通、信息流通以及更重要的法律和监管方面的全方位变革。

  国际上比较成功的新加坡、迪拜、鹿特丹等自贸港均是开放自由度高、集疏运网络高效顺畅、税务和通关环境优越、法律和监管制度较为完善的区域。其中,新加坡自贸港金融全面开放,取消了外汇管制,融资汇兑自由,外资企业只需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即可在该国自由开立银行账户或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对企业利润资金汇出,也几乎没有限制条件,无须缴纳特定税费。迪拜自贸港等则拥有自由的税务环境,进入自贸港的货物无须报关,海关不作检查,也不征收关税,只有在货物离开港区的时候才进行海关检查与征税,这对全球货主产生巨大吸引力。

  综合来看,自贸港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这种开放意味着必须在企业注册、投资范围、外汇管制、货币汇兑、资金出入、海关关检、人员流动等方面最大程度“松绑”,同时引入信息化技术和法律举措完善自贸港的管理与监管,营造宽松的营商环境。如此来看,结合国内实际,自贸港在“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探索中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