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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获批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切块管理试点 50亿美元助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

来源:
天津市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15-07-2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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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获悉,为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发展,国家发改委已正式批复《天津市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切块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今年天津获得的切块额度为50亿美元。截至目前,天津市已批准7个借用国际商贷的项目,获得22.4亿美元贷款全部用于支持飞机租赁业发展。

    据介绍,去年年底,为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考虑将中长期国际商贷审批权限以额度切块方式,下放到各自贸试验区所在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了天津上报的《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切块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天津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获批借用国际商贷切块管理试点地区,天津今年获得的切块额度为50亿美元。

    “根据之前的规定,对于内资企业借用外债的要求较多,审批较为复杂,目前我国企业资金来源仍比较单一,境外融资主要依靠海外上市或是向当地财团融资,不少‘走出去’的项目还需要从境内带资金出去。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加上企业国际交流更加广泛、深化,越来越多的境内机构有了海外融资的需要。”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所谓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是指本市境内机构以商业性条件向境外机构和个人筹借的、需以外币或人民币偿还的签约期1年以上的中长期债务性资金,包括:境外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企业中长期贷款、中长期出口信贷、国际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商业性筹融资等。企业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重点用于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调整产业结构和外债结构,以及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项目,除国家特批外,不得结汇使用。

    根据已印发的《天津市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切块管理试点暂行办法》,天津企业借用国际商贷项目的审批方式由原先逐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变为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在授权额度内,采用额度审批和逐项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截至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共批准借用国际商贷项目7个,共计22.4亿美元,全部用于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飞机租赁业发展。其中,以额度审批方式批复工银租赁下属八家项目公司借用12.9亿美元国际商业贷款,用于引进27架飞机从事租赁业务;以逐项审批方式批复春秋租赁下属项目公司借用46.75亿日元国际商贷,用于引进一架空客A320飞机项目在国内开展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