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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轻易对企业说“不”,上海33条引资新政获肯定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7-05-0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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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对引入外资的进一步开放,一站式服务效率更高、对海外人才来沪放宽年龄限制等诸多便利,获得了外资企业的好评。

  5月4日,上海市政府专门召开外资企业座谈会,就一周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为上海的外企代表进行详细解读,并进一步就市场准入、投资环境和政府服务等问题进行交流。

  《若干意见》共有33条,结合了国发5号文和上海自贸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案,上海提出争取在金融、电信、互联网、航运服务等专业服务业领域和先进制造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同时,支持在沪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集聚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等。

  “我们是(上海市)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措施的直接受益者。”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后的首家外资认证机构,安康质量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斯榕在上述座谈会上这样表示。在她看来,正是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和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等诸多创新,才决定让企业扎根浦东,并用了数周就走完流程。

  斯榕认为,上海政府不仅拥有不轻易对企业说“不”的开放态度,还善于倾听企业的反馈。自公司落户自贸区以来,斯榕及其团队也遇到不少问题,比如该公司的首席科学官就面临了超过60岁而难以申请在沪居留许可的难题。经过沟通和反馈,斯榕发现上海新出的《若干意见》竟然考虑到了这一问题并给出了明确意见。

  《若干意见》第九条就“便利外籍人士来沪工作”方面提出,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人才,可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申请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欧莱雅有限公司进入中国已有20年,其公司副总裁兰珍珍对《若干意见》的第二十八条印象深刻,该条指出要完善“问题清单”“重点企业首问联络员”等制度,加大企业反映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

  兰珍珍认为,这意味着外资企业可以获得效率更高的一站式服务。“近几年我们看到政府不断在为企业着想,每次有实质性问题,只要找到我们的首问联络员就可以得到很好的技术和政策解读,同时还能协调多部门进行解决。”

  中国欧盟商会上海分会总经理琼安娜在参加座谈时表示:“《若干意见》提到了海外人才引进机制,之前外国毕业生必须要有2年工作经验才能留沪工作的条款有所放松。还有我们看到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从50年减少到20年,合同到期后还可以通过谈判对合同进行续期,这些是企业所愿看到的法律上的稳定性。”

  《若干意见》针对“便利外籍应届毕业生来沪工作”提出的第十一条明确称,允许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就业的外国留学生,可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手续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第三十条则显示,按照最高20年出让年期出让的工业用地,可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使用权到期申请续期条件和续期出让价格;承担国家及上海重大战略的产业类或功能性项目,经认定后,可按最高50年出让年期出让。

  上海市商务委主任尚玉英表示,外资企业已经成为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约占全市2%的企业数量,贡献了全市27%的GDP、规模以上企业60%的工业总产值、65%的进出口额和33%的税收总额,吸纳了20%的就业人数。

  根据官方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已累计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90家、外资投资性公司335家、外资研发中心4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