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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设科技创新促进专项资金

来源: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
发布时间:
2017-04-10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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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设立“科技创新促进专项扶持资金”,每年从财政收入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各种资助、奖励和补贴。其中,设立京津冀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给予立项资助。

  相关办法明确对落户科技型企业项目、创新创业项目,且在生态城实际办公的,经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审通过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立项资助,优秀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立项资助。对引进或获批成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立项资助。对引进或获批成为天津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立项资助。对引进或获批成为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最高200万元立项资助。对引进或获批成为天津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最高100万元立项资助。对获得国家级研发类科技立项资助的科技型企业,按照100%比例给予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年营业收入情况给予15-25万元奖励。对再次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批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专利扶持政策外,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每件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对获得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分别每件给予奖励3000元、1000元奖励;对获得国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每件给予奖励500元。

  对参与研制技术标准,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研制的最高资助100万元,对参与国家标准研制的最高资助50万元,对参与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研制的最高资助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天津市级科学技术奖的,给予1:1数额的配套奖励。

  “为支持京津冀协同创新,推动生态城区内企业与京津冀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此次专门设立京津冀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给予立项资助,让生态城成为创新创业的热土。”生态城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已在生态城落户京企超1800家,其中,纳税前100强企业有75家来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