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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出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

来源:
滨海新区政务网
发布时间:
2015-07-2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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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滨海新区获悉,新区日前出台《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支持创新创业。该《意见》明确,新区重点围绕新区八大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布产业发展上下游服务需求及市场供应情况,引导帮助创业者融入新区主导产业、进入产业细分领域,形成新区主导产业的全产业链。

    鼓励海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技术研究人员、大学生,以及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创办企业。

    支持各功能区和街镇建设功能设施完善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启动建设和新认定一批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支持各类高校建立大学生众创空间,创建高校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各类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对优秀创业指导站和孵化器给予奖励。

    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入驻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器和创业苗圃的新创办企业,给予一定房租补贴;为初创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事务代理、业务培训、技术支持、财务融资、市场开拓等创业服务;培育和建立信息、商务、科技、企业管理、法律服务、公共检测等服务平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

    开放民营资本进入范围

    按照《实施意见》,新区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在实现集中审批和现场审批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审批工作方式方法,强化登记注册过程的事前协调、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企业登记“独任核准”和“住所备案登记制”,积极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结合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金融等行业和领域,开放民营资本进入范围。

    新区将建设一批软硬件环境优越的商务楼宇,打造若干特色民营经济楼宇。实施强街强镇战略,支持各街镇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加快发展,鼓励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吸引区外民企入驻,打造一批民营经济发展聚集区,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创造设施完善、功能健全、服务优质载体空间。

    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按照《实施意见》,滨海新区面向民营企业积极组织参加创业大赛活动,激发各类人员的创业热情和活力;认真落实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到今年年末,力争使2400名以上民营企业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5-2017年三年力争累计实现8000名以上民营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认定证书。

    此外,以提升滨海新区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创优能力为核心,制定出台“滨海新区民营企业家培养办法”,大规模、多层次、高质量地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创业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的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为推动新区民营企业整体实现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推动民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实施意见》,滨海新区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引导民营企业和银行、PE、VC等投融资机构用好信用信息和征信报告,探索信用信息市场化的新路径。

    一方面鼓励民营企业诚信经营,主动积累自身信用数据,参与构建滨海新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另一方面支持民营征信机构在新区设立独立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不断丰富信用服务种类,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引导民营征信机构积极投身滨海新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