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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制定制造业利用外资三年行动计划 支持制造业外企参与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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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8-0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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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019年三年期间,本市制造业利用外资规模每年要保持在利用外资的10%左右,三年内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累计超过50亿美元。这是市商务委和市经信委日前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制造业利用外资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所披露的信息。

  《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装备、高端能源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研发设计、总集成总承包、检验检测认证、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

  在遴选企业时,《行动计划》提出了“三个标准”:一是世界500强企业、行业技术领先企业或知名企业集团,以及在某个领域具备突出竞争优势的企业和快速成长型企业,同时重视细分行业隐形冠军企业;二是具有长期持续发展后劲、研发创新能力强,拥有关键技术且生产技术水平先进、生产工艺环境友好,产品附加值高,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较高的企业;三是确定国际化经营战略,已经或有意愿进入中国且具备投资潜力的企业。

  为此,下一步本市将建立市、区两级重大项目储备库,三年内全市共储备高质量项目不少于200个;市区联动、委办联手,协同推进重点项目签约落地。三年内全市签约外资制造业项目不少于120个,落地项目不少于80个;三年内推进300家重点外资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建立完善“重点企业联络员”“问题清单”等制度,三年内重点服务100家外资制造业企业,为企业解决至少60个具体问题。

  同时,《行动计划》中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政策保障方面,外资制造业企业同等享受本市重要产业政策。支持外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战略联盟等方式,聚焦产业链、价值链,与国有企业实施双向重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确保土地供应方面,将统筹安排用地计划指标,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由市统筹予以保障。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鼓励园区平台采用先租后售方式供应产业用房,降低用地成本;人才保障方面,落实“上海人才30条”,选拔推荐上海外资企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加快外资制造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外资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千人计划”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

  另据记者获悉,为了落实《行动计划》,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将联手制定制造业招商海外推广计划,探索共建海外办事处模式,积极与本市有实力、境外有投资的大企业集团开展合作,共建一批海外办事处。在主要外商投资来源国和“一带一路”国家及重要节点城市增设10-15个海外办事处,力争海外办事处网络覆盖全球主要国家和重要节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