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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模式领航“一带一路”

来源:
搜狐焦点产业新区
发布时间:
2017-05-1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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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作为中国开放成功经验的开发区模式走进“一带一路”沿线国,众多境外园区雨后春笋般蓬勃而起,不但帮助中企更快熟悉和适应投资国的人文和资本环境,而且提高了沿线国家贸易和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和繁荣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走出去”参与丝路经济带建设。日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中发现,一些有远见的中国企业更是将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成功经验之一——园区开发模式,引入了“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形成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多重效果。

  众多参与“一带一路”园区建设的官方经贸人士和企业负责人都向记者表示,在境外搭建以工农业和贸易园区为主的经济平台,通过不断创新合作模式、拓展多元合作平台,兴办了农业产业合作园、加工贸易及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及中国商品城、经济特区……

  通过其实践观察,“这些境外园区成为新形势下中资企业对外投资转型的重要形式和载体,帮助中企更快熟悉和适应投资国的人文和资本环境,成为国际产能合作的‘试验田’,提高了沿线国家贸易和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和繁荣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园区经济的“龙头效应”

  采访中,《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2011年河南贵友集团开始投资开发位于吉尔吉斯斯坦北部楚河州伊斯克拉镇的废弃企业园,建立了“亚洲之星”农业产业合作区。该企业总经理张保领介绍说,发展种植、养殖、屠宰加工、食品深加工等产业,以产业一体化发展,为更多中国企业提供了境外集群式发展平台,目前已有8家中国企业入驻合作区。

  “现在吉国每消费两只肉鸡,便有一只来自‘亚洲之星’农业产业合作区。”他告诉记者,“亚洲之星”已被吉方认定为第一家规模化养殖加工企业。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几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亚洲之星”的禽肉产品已占市场份额一半左右。经过五年发展,这一合作区因完善的基础设施、完整的产业链条,以及绿色生态的运营理念,成为当地农业产业合作的典范。去年8月,中国商务部和财政部都认定其为国家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

  同样,福建晋江企业在波兰建设的中国商品城、陕西西安企业设立的中柬金边经济特区、海尔集团在巴基斯坦的鲁巴工业园都已经成为当地的龙头项目。新疆企业更是“近水楼台”,已率先在多国建立了六个境外园区。

  这些园区不但满足了沿线国家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的迫切需要,还成为有意“走出去”开发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的“落脚地”,便于中资企业借这些经济平台迅速融入当地市场,减少了“单枪匹马”、“单打独斗”的风险。

  其中,新疆最大的以商品市场为主体的民营企业集团——华凌集团,按照格鲁吉亚《自由工业园区法》投资设立的“华凌自由工业园区”和国际经济特区项目已经开始运营,有部分国内企业投资入驻园区。

  该企业办公室主任高建民向记者介绍说,园区目前享受的格鲁吉亚关税、增值税、财产税免税的优惠,可以给入区中企提供更多便利,也让更多企业规避了风险,少走弯路,“目前我国受发达国家贸易壁垒包围,正好可以充分利用我国企业在境外搭建的新经济平台来实现发展,减少投资风险。”

  “目前,我们在基础设施建设、法律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培训、资产管理和智库支持等领域,能够为在柬埔寨投资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该公司董事长徐彦平说,2012年西安高山流水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柬金边经济特区,定位为最开放、最自由的经济特区和自由贸易区。无论是土地作价合作、管理服务作价合作、金融产品合作,还是BOT、PPP、EPC等模式的合作,“我们都可以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沟通、对接,探索‘一企一策’的合作方式,在中柬金边经济特区实现共赢发展。”

  民企搭台需要金融支持

  采访中,《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发现,中国企业近年来在境外搭建打造设立的各类合作中心、产业园、特区等经济平台,主要的投资方基本都是民营企业。一方面缘于民企容易得到国外政府认可,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民企投资相对灵活机动、制约少。与此同时,以民企为主搭建的这些新经济平台,也需要突破融资与招商瓶颈。

  张保领说,“亚洲之星”农业产业合作区已经投建5年了,按照合作区规划,基础设施已经得到初步建设,但包括整个合作区的亮化建设、研发中心、动植物疫情防控中心、良种繁育中心、信息化建设等项目还有待完善,主要原因就是遭遇资金制约。

  对此,徐彦平也认为,“一带一路”走出去,基本都是民营企业“打头阵”,国有企业紧跟上。但民营企业目前享受不到丝路基金、亚投行的金融支持,“产业走出去,应该是产融一体化走出去,在境外的民企希望能够享受更宽松的金融政策。”

  徐彦平表示,企业“走出去”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国家的每一项有利政策对在海外拼搏的民营企业都是极大的关怀与鼓舞。除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外,民企还需要国家、政府从政策上给予外部支持和引导。

  “产业园区平台就是企业在境外的‘接待站’。”高建民说,华凌集团在格鲁吉亚的园区去年就投入运营了,但目前观望的企业多,商谈的企业多,投资落地的企业还少。由于是民营背景,华凌集团去东部沿海招商时,国内商贸类企业创业信心不足。

  “‘一带一路’就是以一个个项目做支撑,由点到线成区,民营企业按着现在的形势也可以慢慢发展起来,但速度和效率会低。如果政府助力推动的话,企业发展会是另一番天地。”他还透露说,目前我国认可的境外园区,面积都要达到4平方公里。“这要根据所在国的实际国情来认定,有差别化政策。像格鲁吉亚这样的小国家,4平方公里的园区确实太大。”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我国企业在境外创建园区,后续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同时我国金融行业有规定,企业贷款时,境外财产不能用做境内的贷款抵押。高建民说,“国家可否采用入股等形式,在资金和税收上采取更灵活的政策?”

  徐彦平认为,“海外民企大部分都在和国有企业合作,民企先进入取得资源和土地,国企再带着资本进入合作,国家可以为这些企业和项目回国上市提供资本市场路径,让在海外投资的钱和产生的收益回得来,解决海外投资企业的融资和海外资金的回流难题。”

  大力支持“一带一路”“园区模式”

  接受采访的相关企业和主管人士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当前我国需要深入对产业园区驻在国进行专项调研,掌握园区发展、招商和融资需求,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发展。金融系统可以“登高望远”,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为“行走”在“一带一路”上的中国企业提供具体有效的支持。并提出了三方面建议:

  一是创建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的联动模式。民营企业“走出去”是基础,政府指导支持是关键,金融创新服务是保障。当下民营企业需要通过经济转型升级寻求发展突破,“走出去”就是释放更多的经济活力,产生更大价值的生产力,扩大投资参与,这是“走出去”的基础所在。

  国家和政府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兴商氛围,统筹组织地区骨干企业走向海外,勇于创业、创新、闯天下。金融机构可以制订针对“走出去”企业的导向性金融政策,使政策惠及“走出去”发展的企业。

  二是成立专门机构重点扶持“一带一路”园区建设。可以考虑设立政府专门机构,联合工商联、贸促会等组织,号召和整合有“走出去”需求的企业、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走出去”。

  在此基础上,各省区也应以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产业园区平台作为产业承接平台,大力支持和推广,将这些平台打造成各地“走出去”企业的放心平台、发展平台和投资平台。同时将这些园区纳入当地的经济“大盘子”中全面规划和推介,以避免无序竞争。

  三是推动境内国家级和省区级相关产业园区与我国的境外园区对接合作,将国内、国外的产业园区链接成一体,形成合力,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形成园区与园区的资源共享、合作双赢。在“一带一路”的大好背景下,中国企业完全可以利用好这些产业园区平台的资源优势,实现与沿线国的互惠共赢。